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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- 二级资质

发布时间:2019-02-19 17:34:21              作者:零度建筑

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编辑 讨论

同义词 消防工程资质一般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

消防设施,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灭火系统、消火栓系统、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、安全疏散设施等。

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、二级

[1]  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<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>的通知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、二级。

中文名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类    别 标准 类    型 资质等级 对    象 消防设施工程 更新文号依据 建市【2014】159号 更新名称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

二级资质标准

1、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
2、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;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、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;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
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,其中电气、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,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,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。

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,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。

3、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。

4、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。

5、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、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。

承包工程范围编辑

二级企业:可承担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、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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